【愛農講壇】《食農教育法》的立法與前瞻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廖坤榮走訪各地農場,深入瞭解小農與農村文化。(照片/廖坤榮提供)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廖坤榮走訪各地農場,深入瞭解小農與農村文化。(照片/廖坤榮提供)

作者/廖坤榮(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中正大學教授)

一般人都認為農業的功能只是一種生產活動,為市場提拱糧食以維持每個人與家庭的生計而已。其實,農業不僅僅是一種生產,農業還有維持生態環境的永續功能,我們必須透過推動「食農教育」來更正農業的狹隘認知,以正其名。行政院於110年5月6日通過《食農教育法》草案,近日將送立法院審議,期待這個會期能順利立法通過,這是近年農業部門最重要的法案之一。這個法案立法的目的是要強化飲食與農業之間的連結、推動地產地消,發展在地農業。這個法案通過後,各級行政機關推動食農教育政策便能依據法源的經費,可以大力並有充分的經費來推動食農教育的各項方案。所謂的「食農教育」,就是要重新建立人與食物、人與環境、人與土地的關係,尤其是強化環境、農業與食品安全的關聯性,並且重新定位農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都市與鄉村的新關係,建立一個從產地到餐桌健康鏈。

這次行政院提出的《食農教育法》草案,將農業部門、教育部門、衛福部門、環境部門,甚至原民會都會一同納入,同時也課以地方政府協助推動食農教育的政策責任,顯然,未來的食農教育是超越農業部門的職責,是種跨部門(cross-sector)的公共政策,要將環境、農業、教育、健康與食品安全進行有機整合,發揮綜合效益。其實,食農教育的推廣對象應為全體國民,尤其要深化家庭、學校、社區、企業、非營利組織、政府組織的不同年齡層國民對食農教育之深刻理解與實踐。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廖坤榮實地考察養蜂農友。(照片/廖坤榮提供)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廖坤榮實地考察養蜂農友。(照片/廖坤榮提供)

食農教育是跨部門教育,涵蓋農業教育、環境教育、食品安全、健康與營養教育等綜合面向,過去政府有關農業與食安教育對象主要是針對農夫,旨在教導農夫使用更安全的方法生產作物,但後來發現問題不在生產端,而是在消費端,當消費者缺乏正確的知識與認知,常導致生產者為投消費者之所好,而生產出不健康的農產品,這種生產與消費的供需關係其實是建立在資訊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try)之上,一旦市場交易有資訊不對稱現象,常會形成一個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也就是當市場交易的一方缺乏適當資訊時,交易的一方會做出損害自身之選擇,進而出現市場交易產品平均質量下降的現象,用在農產品交易的行為上,當消費者缺乏充分的資訊,消費者會引導生者生產出有害於消費者自己的產品,最終消費者都成為輸家。食農教育的目標就是要我們每一個消費者有正確且是充分的農產品知識,讓市場走向平衡且是健康的供需交易關係。

《食農教育法》的目的之一,要從生產端到消費端,從產地到餐桌,引領健康營養推廣教育,美國曾統計每投入一塊錢到食農教育,在醫療資源上可以回收十塊錢,國內每年支出約七千多億元的健保費,若全體國民都能食用健康的農產品,有營養均衡飲食,健保支出絕對可以大幅度降低。其次,台灣面臨飲食西化問題,國民對外國產品依賴升高,如何透過食農教育強化傳統飲食文化的健康美味,促進地產地消,發展台灣在地農業特色,創新臺灣農業多元價值,創造農村就業機會,振興農村經濟,也是食農教育的目的之一。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在社區辦理有關食農教育的活動。(照片/台灣扶農協會提供)
▲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在社區辦理有關食農教育的活動。(照片/台灣扶農協會提供)

日本的食農教育是透過城鄉交流、地產地消,建立日本消費者對日本產品的認同,歐盟國家也積極推動食農教育,培養社會大眾的環境、土地與食安基本公民素養。台灣有龐大的小農群體,有如螞蟻雄兵,兢兢業業運用微小的生產資源,密集的勞力投入,展現其精緻耕作優點,造就了台灣小農的軔力與生命力。當然,台灣小農猶如台灣的中小企業群體,靈活應變市場需求,創造台灣經濟奇蹟,他們的優點也是伴隨無數的弱點。籌備中的「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秉持「環境安全」、「農業安全」、「食品安全」的『三安理念』,一直在思考著如何幫助或來服務龐大的小農群體,「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的任務之一就是要運用合作社組織的力量來推動食農教育,合作社籌備近一年以來已經在社區辦理多次有關食農教育的活動,活動內容涵蓋支持小農經濟、無毒農業生產、友善環境、健康食物知能、農業文創等,顯示,「台灣三安農法合作社」也肩負食農教育的政策使命,合作社更重視維護鄉村自然及生態景觀的價值倡議,合作社企圖扮演倡議團體的角色,特別強調鄉村文化之認同等價值倡議,更提倡國民走進農村、接觸土地、認識在地農特產的知識之旅。行政院所提出的「食農教育法草案」比較缺乏對小農與農村文化的認同價值教育,期待草案送進立法院後,立法委員能在法案條文的審議修訂中,能增加發揚精緻小農,認識台灣小農群體的食農教育內涵,更要來倡議台灣鄉村文化認同等價值,社會各界也應為「食農教育法」的法案內容,挹注創新的理念與實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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