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傑出農民協會理事長郭素貞務農逾50年,堅持以環境安全、農業安全、食品安全為己任,並獲得神農獎殊榮。(照片/台灣扶農協會提供)
作者/廖坤榮(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籌備會主任委員、社團法人台灣扶農協會政策中心主任、中正大學教授)
桃園某油脂工廠於2017年3月遭衛生局和地檢署稽查,被爆出回收過期的無水奶油原料,製成乳瑪琳、酥油等產品,數量多達906噸,地檢署以該油脂公司罔顧消費者權益,以詐欺取財將公司負責人、副廠長調與涉案調配部門領班等幹部提起公訴。桃園地院認為,「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該公司指示員工從脫酸桶抽出紅油,當成一般原料油製成旗下22種商品,涉嫌詐欺十億多元;另公司領班於2015至2016年間,把過期的澳洲無水奶油加入製程,售出商品詐得七千兩百多萬元。法院認為國內近年接連發生多起食安風暴,消費者對食安自主意識高漲,對製造原料也是購買考量主因,製造商若以退回物再製成新品出售,一般人難以接受,認定公司有施用詐術,使消費者購買有礙健康的食品。法院認為該油脂公司罔顧消費者權益,近日依詐欺罪判決公司負責人及三名員工一年兩個月至兩年六個月不等徒刑,犯罪所得十一億一千餘萬元沒收。
近年來,食安風暴每隔一段時間就爆開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案件,未被揭露的食安問題還有許多,這麼多的食安問題,可以歸結為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食品交易行為存在「資訊不對稱現象」(Information Asymmetry)。所謂的資訊不對稱,意指參與交易各方所擁有、可影響交易的資訊不同,買賣雙方中一方擁有比另一方有更多資訊。一般而言,賣家(或是生產者)比買家(即消費者)擁有更多關於交易物品的資訊。比較有名的學術研究案例就是二手車的買賣,經濟學家喬治.安可洛夫於1970年發表了《檸檬市場:品質不確定與市場機制》的論文,成為研究資訊不對稱的經典文獻之一,賣方對賣出車輛的性能與使用情況比買方更加了解。保險市場則是買方擁有比賣方更多關於被保險人的資訊,保險公司很難察覺被保險人是否有什麼會增加風險的特殊情況,這就是買賣雙方訊息不對稱,導致交易行為的一方風險較大,農產品或其他加工品食品的交易行為間,也有訊息不對稱現象,通常是消費者所承受的風險較大,經常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買到不健康的食品。
籌備中的「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非常關注農產品生產者或是供應商與消費者之間也同樣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現象,如何克服農產品交易行為中的資訊不對稱呢?最重要的是資訊揭露,讓交易雙方的資訊都很充分。現在已經建立的生產履歷,以及農藥殘餘檢驗等機制,都是在法律的規範下改進資訊不對稱現象。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規制度與司法懲處也是不夠的,我們希望透過合作社組織的力量,對合作社社員提供有關食安的教育宣導,合作社社員是廣大的消費者,社員用消費力量來更正生產者對食安的怠惰,進而引領整體社會有著安全的生產施作與健康的消費觀念。
我們每一人每天在餐桌上都有農特產品或是其加工品的菜餚,當然有些是有按法定正常程序檢驗合格才推向市場販售的,由於市場交易的多樣性,還有一些農特產品就不一定是在正常檢驗合格後才販售,其中有法規的不足,也有法規執行的不可行性,或是執行的瑕疵性,或有生產者罔顧消費者健康的不法行為。「台灣三安農法消費合作社」秉承環境安全、農業安全與食品安全的「三安」理念,積極在訂定農產品的「三安」標準,合作社要推薦合乎三安標準的農產品給社員購買,合作社經常要訪視生產者,尤其是小農,合作社也要深入社區辦理更多有關「三安農法」的教育宣導活動,積極宣導三安標準的生產工法與施作程序,讓台灣的農特產品都能符合無毒與健康標準。當消費者有著正確的消費知識,生產者自然會在市場的良性關係中生產更有食品安全的農特產品或其加工品。換言之,生產者與消費者都需具備三安理念,我們的食安問題就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