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阿里山林鐵栩悅號福森號近九千萬卻未設置無障礙設施,監委提案糾正。(照片 / 王文鳳)
記者 / 王文鳳 報導
監委王幼玲19日針對花了近九千萬打造的阿里山林鐵栩悅號、福森號未設置無障礙設施。另外,包括臺鐵鳴日號、環島之星等觀光列車也同樣未設置無障礙設施,漠視身心障礙者權益,糾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鐵公司及交通部。
阿里山林業鐵路113年恢復全線通車,打出「從林開始 鐵定成行」的口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推出巨資打造福森號、栩悅號觀光列車,但卻未設置無障礙設施,變成「從零開始 無法成行」引發各界質疑。
監委王幼玲提出調查報告,指出阿里山林業鐵路之福森號、栩悅號未設置無障礙設施,也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研商。栩悅號設計的費用175萬元,改裝費用為1504萬;福森號運用前瞻經費6733萬7500元打造6輛檜木車廂;觀光列車無論是新造或改裝多有借鏡國外設計,期使車輛兼具美感與文化內涵。本案相關列車於設計即有借鏡日本「指宿之玉手箱號」、「西武鐵道La view」、「旅の道具箱–La Malle de Bois」等車之設計,上述日本觀光列車部分縱使只有2節車廂,都設有無障礙設施,但我國僅參考美學概念,未借鏡無障礙規劃,忽略身心障礙者權益,欠缺社會包容性,致身心障礙者處處受限。
林鐵文資處107年於設計初始階段即有審查委員提出是否應設置無障礙之疑問,該處卻未正視處理,該處相關列車規劃及設計製造、營運招標等重要過程皆有依規定函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該署卻未能察覺阿里山林鐵文資處錯認觀光列車無須設置無障礙之情事,督導不周,實有違失。
監委王幼玲指出不僅阿里山林業鐵路運行之栩悅號、福森號未設置無障礙設施,臺鐵公司營運之鳴日號、環島之星、藍皮解憂號、兩鐵旅遊列車等列車亦未設置,且過程皆未邀集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社政主管機關等研商,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鐵路法意旨。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的調查報告,糾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鐵公司及交通部,籲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正視障礙者權益。
王幼玲說明,在福森號、栩悅號之前,臺鐵公司自交通部臺鐵局時期即規劃之鳴日號、環島之星、藍皮解憂號、兩鐵旅遊列車等觀光列車,也皆未設置無障礙設施。交通部為身心障礙者大眾運輸工具、交通設施、觀光等權益規劃、推動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當熟稔無障礙運輸服務之規範及研商機制,卻未督導當時之交通部臺鐵局確實辦理,實有疏失。
110年交通部臺鐵局通用設計推動委員會、交通部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皆曾討論鳴日號未有無障礙設施的問題,並建議後續臺鐵公司觀光列車需將「無障礙納入核心價值」,但接續卻仍有環島之星、藍皮解憂號、兩鐵旅遊列車等未有無障礙設施之觀光列車運行,臺鐵公司顯然漠視身心障礙者權益,對會議決議視若無睹,臺鐵公司及交通部不僅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鐵路法,也致後續林業鐵路之觀光列車仿效,確有違失。
調查報告指出,鐵路法、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障權法、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都已明確規範交通部對所有鐵路車輛無障礙設施負有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責任,但卻仍發生本案未設置無障礙設施之情形。鐵路機構大幅改造舊車,重新以觀光列車運行,卻認無須符合現行無障礙規定或函報交通部審查,實有疑義,交通部允應對此現象確實檢討並落實監督。另福森號為新造列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有事先報請交通部審核後始採購營運,交通部卻也未對無障礙設施設置妥為把關,事前審查機制顯有闕漏。而在事後監督部分,交通部近年針對鐵路機構身心障礙設施及服務之定期、不定期檢查等監理作為,也未妥為檢視無障礙車廂議題,評鑑也未確實檢查無障礙運輸工具設備,監督顯有不力。
王幼玲表示,交通部作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範之交通主管機關,長年未善盡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之責,現行行政院層級雖設有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衛生福利部設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以追蹤協調部會之無障礙規劃議題,但實際上難確實發揮全面、主動監督之效,身心障礙者看到問題仍須逐一檢舉抗議,疲於奔命。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亦反映此現象,指出我國缺乏綜合性的無障礙策略,建議我國通過國家無障礙行動計畫,加強中央和地方層級的監督機制,並建立對不遵循規定者予以裁罰的制度。
王幼玲強調,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及第30條已揭示國家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他人平等之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及使用交通工具、參與文化生活。王幼玲呼籲,國家應確實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觀光文化休閒的機會,從觀光列車及鐵道旅遊開始,讓障礙者「鐵定成行」。